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福软教〔2021〕41号)规定,现将申请2025年度教科研项目(课题)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凡经校教务科研处组织申报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课题),以我校名义并为第一申报单位获得正式立项,于2025年度完成结题的教科研项目(课题)。
2.2025年度署名单位为我校,第一作者为我校员工,正式发表的未经立项的一般性论文。
3.2025年度以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统编教材、指导书和译著、专著,出版的学术著作。
4.2025年度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经批准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软件)、发明专利。
二、资助标准
1.国家部委立项的科技类重点项目20000元/项,一般项目10000元/项;国家部委立项的社科类重点项目10000元/项,一般项目5000元/项;省厅级、市局级立项的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2500元/项;教指委、学会、协会立项的重点项目3000元/项,一般项目2000元/项。
2.教师正式发表未经立项一般性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3.公开出版的统编教材、指导书和译著每万字资助80元,公开出版的专著每万字资助120元,按教师实际承担工作量计算。
4.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资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软件)资助2000元,发明专利5000元。
5.如项目(课题)获得其他资助来源,将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作为教科研项目(课题)成果发表的论文不重复资助。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立项资助的教科研项目(课题)需提交《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资助申请表》、《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资助汇总表(课题项目)》、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明文件、成果扫描件(如成果为论文需提交一份完整的PDF扫描件,顺序为: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完整论文页面)及项目周期内与科研相关的正规发票电子版或扫描件(抬头为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票范围包括: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2.申请论文资助需提交《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论文资助申请表》、《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资助汇总表(论文)》及佐证材料扫描件(顺序为: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完整论文页面,最终形成一份完整的PDF扫描件)。
3.申请学术著作资助需提交《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著作资助申请表》、《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资助汇总表(学术著作)》、著作电子版或扫描件,如为合著的需提交本人撰写字数证明文件。
4.申请专利资助需提交《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利资助申请表》、《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资助汇总表(专利软著)》及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电子版或复印件。
5.以上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请于1月26日(周一)前将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g676565663@qq.com,主题署“姓名+资助类别(教科研项目(课题)/论文/学术著作/专利软著)+申报材料”(如存在多项资助需分开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