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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3    浏览量:

2.阶段性成果提交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成果质量应当对资助选题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剖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3000字。阶段性成果若不达标,经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资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