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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量:

福软教〔2019〕1号

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系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采集对象:

    我校在校、在籍学生

  2. 采集方式:

    各系(部)应严格按照《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要求认真采集相关信息,以系为单位汇总形成《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于2019年1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29409388@QQ.com(教务处方老师)。

    三、其他:

    各系(部)在采集过程中应详细告知学生相关文件要求,按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信息;采集之后注意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确保数据安全。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表格xsfmxx.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