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软教〔2007〕13号
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通过实践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产学结合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为达到此目的,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通过实验、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继而获得职业技术应用能力。
一、实践教学管理
依据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对实践教学的要求,教务处负责制订全院实践教学的管理体制规范、成绩评定质量标准。实践教学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与协调,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践教学的内容与环节
实践教学的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组织教学。遵循教育部“实践教学要改变过分依附理论教学的状况,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应占有较大比重,要及时吸收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要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逐步形成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的指示精神,依据专业岗位和岗位群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的目标
实训要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应职岗位(群)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毕业实习要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应职岗位(群)所需的职业能力(技术应用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是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上岗前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教学的考核目标
实训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专业技能和撰写实训或实习报告的能力,重点考核专业技能操作能力;毕业实习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职业能力和撰写实习报告的能力;毕业论文(设计)主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重点考核职业技术应用能力。
三、实践教学的管理
(一)实训
1.任课教师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制定、修订实训大纲和实训指导书的计划,并在实施前报送教务处;
2.任课教师督促学生记好实训周记;
3.任课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实训报告;
4.任课教师批阅学生实训报告;
5.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训、实习周记,评定学生实训、实习成绩;
6.任课教师撰写实训教学总结;
7.实训教学质量检查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会同系组织实施。任课教师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将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批的综合实训、课程实训(含课程设计)成绩考核登记表、成绩分析表、工作总结、学生的实习、实训周记、实习、实训报告、技能考核表等材料按专业、班级汇总,交教务处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并由系部将成绩抄送教务处登录成绩。
(二)实践技能考核管理
1.教研室主任编制实践技能考核方案;
2.教研室主任组织有关教师制定实践技能考核标准;
3.教务处牵头会同有关系组织审定实践技能考核方案及标准;
4.任课教师依据实践技能考核方案和实践技能考核标准编制实践技能考核单;
5.任课教师组织实践技能考核并评定学生成绩;
6.实践技能考核项目的质量检查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会同系组织实施。任课教师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将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批的实践技能考核成绩登记表、成绩分析表、工作总结等材料按专业、班级汇总,并将成绩登录。
(三)毕业实习管理
1.教务处负责制定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方法和质量标准;
2.教研室主任主持制订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3.教研室主任主持编写毕业实习指导书;
4.教研室主任与教务处配合,主持与实习单位协商配备指导教师,进行实习指导;
5.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按要求记毕业实习周记;
6.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撰写好毕业实习总结;
7.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向教研室上交毕业实习鉴定材料;
8.教研室主任主持教师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9.教研室主任主持撰写本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10.毕业实习的质量检查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会同系组织实施。毕业实习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由系秘书将经系主任审批的毕业实习成绩、工作总结等材料按专业、班级汇总,并将成绩单抄送教务处登录成绩。
(四)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1.教务处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质量标准;
2.教研室主任主持制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计划;
3.教研室主任组织配备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
4.教研室主任主持拟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5.教务处制定并印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
6.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研究、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并填写评语;
7.学生按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8.教研室主任负责组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9.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并安排专人做好答辩记录;
10.教研室主任主持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等教学工作总结;
11.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的质量检查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各系会同教务处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系秘书将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总结等材料按专业、班级汇总交教务处备案。
本管理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