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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09-03-12 动态浏览次数:58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福建省《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59号)精神,引导高职高专院校切实把加强内涵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自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和方式进行调整,并开展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试点评估。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其提出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三、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

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教高〔2008〕5号文件附1)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四、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二)结果评价与过程测评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的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的过程,还要关注学校的发展潜力。

(三)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四)评价判断与引导发展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五)分类指导与全面建设相结合。既要推动学校以内涵发展为重心的全面建设,又要对不同类型的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六)评估工作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七)限期整改与专家回访相结合。评估后,学校应根据评估意见限期整改,同时由回访专家组给予整改诊断和指导帮助。

五、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

(一)高等职业院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体育、艺术类院校除外),具有学校产权的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2.办学基本条件原则上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设定的“合格”标准,见下表:

学校类别

生师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教专业研仪器设备值(元/生)

生均图书

(册/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工科、农、林院校

医学院校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18

18

16

18

13

13

15

15

15

15

15

15

14

16

16

9

22

18

4000

4000

4000

3000

3000

3000

80

60

60

80

50

60

3.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达到下表要求:

学校类别

综合、师范、民族类

院校

工科类

院校

农林类

院校

医学类

院校

财经、政法类

院校

体育、艺术类

院校

生均面积

(平方米/生)

5.30

8.30

8.80

9.00

1.05

1.85

(二)未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5届毕业生前须达到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六、应评未评学校的处理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未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省教育厅将控制其招生计划的增长,停止增设专业;有3届毕业生后至有5届毕业生前未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将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的10%,停止增设专业;有5届毕业生后未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将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的20%,停止增设专业。

七、评估的指标体系

《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八、评估的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对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省教育厅将控制其招生计划的增长;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将采取减少招生计划、停止增设专业等有效措施,促进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省教育厅每年将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评估结论并报教育部备案。

九、评估的实施办法

评估工作由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负责组织,充分依靠专家和专业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工作,并根据教育部的评估方案和我省的实施细则制订工作规程,以规范评估行为。

(一)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内涵实质;要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作为学校评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实时更新。在此基础上,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

2.资格审查。学校提出评估申请后,省教育厅派出专家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根据本细则对申请评估学校基本条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形成资格审查报告。

3.提交材料。专家组进校前30天,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并同时将自评报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4.确定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应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以省内专家为主、省外专家为辅,其中必须包括行业企业人员和一线专任教师。省教育厅将根据被评院校规模、自报主要专业、特色专业类别等因素,确定专家组成员人数和名单,一般是专家7人,秘书1人。

5.现场考察。专家组到现场考察评估,在与学校充分交流和对学校填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并将评估考察意见及时向学校反馈。现场考察时间一般为3天。

6.确定结论。专家组的结论建议经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省教育厅予以审定、公布。

7.专家回访。学校根据评估意见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意见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于该校评估半年后,派出专家组进行回访。

(二)评估纪律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特别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专家组成员要坚持评估原则和要求,客观、公平、公正对学校进行评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2.学校对专家组的接待工作应坚持节俭、注重实效,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形式主义。不搞开幕式,不搞任何形式的汇报演出,不送礼品。就近安排专家住宿,不得超标准接待专家。专家交通用车和相关工作人员配备必须从简安排。

3.评估费用由学校的举办方负责。

4.省教育厅在组织评估过程中,对被评院校和专家组成员严格纪律要求,对有违反评估纪律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附件: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二ОО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

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主要评估

指标

关键评估要素

内涵说明

重点考察内容

采集平台相应编号

1.领导作用

1.1学校事业

发展规划

①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应符合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区域或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在培养行业、产业发展技能型紧缺人才方面有计划、有措施,并能逐年落实;

②学校能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向,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城镇职工就业与再就业培训,以及为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计划、有措施,并能逐年落实;

③学校制订了与区域或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建设规划,并能逐年落实。

①区域社会经济或行业发展规划;

②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③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专业设置方案;

④劳动力培训及社会服务规划;

⑤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重大改革方案。

7.1

7.5

7.6

1.2办学目标

与定位

①全日制普通高职办学规模适宜、稳定;

②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的种类、规模逐年增加;

③近三年全日制中职逐年减少,高职单招、“五年专”、成人专科、自学考试脱产班等学历教育学生规模适当;

④未举办委托全日制或各类成人本科(含专升本)教育,未组织在校高职生参加各类成人专升本学历教育,未委托其他学校异地办学。

①了解学校发展高职教育的战略思维;

②面向社会职业技术培训计划;

③高职高专在校生结构分布统计表;

④各类全日制学生的自然人数统计表。

1.3

★1.3对人才

培养重视程度

①重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制度;

②重视与区域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机制;

③重视对人才培养的投入,教学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率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④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学校各项政策向师生倾斜,各部门工作主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服务。

 

①及时组织对区域经济及行业、企业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②学校(专业)建立工学结合体制的相关文件、计划总结及成果资料;

③订单式人才培养近三年来的实施情况;

④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建设规划及成效;

⑤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⑥领导关注教学与学生情况;

⑦学校制订的教师培训进修、学生奖学助学等向师生倾斜的政策文件及效果资料。

5.1

5.2

2.2

6.1

7.5

8.8

1.4校园稳定

学校建设及管理符合《平安校园》的各项规定,学校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

学校制订的师生安全及平安校园建设的政策文件及效果资料。


2.师资队伍

★2.1专任教师

①注重专任教师学历、职称提高,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逐渐提高,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逐年提高;

②保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具有双师资格教师比例逐年提高;③专业课教师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①青年教师分类的学历学位结构统计表;

②学校专任教师分类的职称结构统计表;

③分专业的专业课专任教师双师资格统计表;

④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

⑤教学团队建设规划及成效;

⑥专业课教师服务企业情况。

6.1

★2.2兼职教师

①保证专业课(包括实训指导)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渐提高;

②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一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③重视对兼职教师教学效果的考察及教学能力的培训。

①分专业兼职教师统计表及聘任文书;

②兼职教师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③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实施效果资料。

6.3

3.课程建设

★3.1课程内容

①能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与训练的课程标准;

②能按学生就业岗位设计课程体系,按技术发展趋势改革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①学校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的相关资料;

②近三年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成效;

④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一览表。

7.2

7.5

3.2教学方法手段

①专业核心课程能有效设计“教、学、做”为一体的情境教学方法;

②教学手段灵活多样,能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模拟教学;

③考核方式灵活、恰当。

①各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方案;

②反映各专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的资料;

③教学方法、考试评价改革效果的有关资料。

 

7.2

★3.3主讲教师

①专业基础性课程(含专业基础课)以具有专业背景的校内专任教师主讲为主;

②实践性课程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技能骨干(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内具有双师资格的专任教师讲授;

③主讲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能力。

①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

②评教原始资料及统计分析资料。

6.1

6.2

6.3

3.4教学资料

①优先选用优秀的新版高职高专教材;

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训教材;

③教辅资料充足,手段先进。

①分专业使用教材一览表;

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样本;

③图书馆的分类馆藏量、流通量,近三年的生均进书量;

④校园网建设及使用管理情况。

7.2

7.5

3.2

3.4

4.实践教学

★4.1顶岗实习

①顶岗实习覆盖率高;

②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③学生在顶岗期间有明确的学习任务和目标,且有检测的标准和措施。

①抽查若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覆盖率;

②学生顶岗实习记录;

③顶岗实习的有关文件及校企双方指导学生实习的有关资料。

4.2

7.4

4.2实践教学课程

体系设计

①实践教学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

②实践类课时占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以上;

③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

①学生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训成果;

②全校分专业的实验课、实训课程开出率统计表;

③全校分专业的综合实践训练项目一览表;

④建立校企合作委员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情况,产学合作实践教学文件及资料。

7.2

7.5

4.3实践教学管理

①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完善;

②有专职校内实训、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

①有关校内外实践教学的管理措施、实训实习日记和总结等;

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与监督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③全校分专业的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名单。

4.2

8.1

8.2

8.3

★4.4实践

教学条件

①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

②实践教学经费有保障;

③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①分专业配置的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一览表;

②分专业、分年度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统计表;

③社会捐助或校企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情况汇总表;

④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及成效。

4.1

4.2

5.2

7.5

9.3

4.5双证书获取

①学校建有职业技能鉴定站;

②毕业生获取学历证书和中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的比例达到80%以上。

①毕业生参加社会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的分专业统计资料;

②由有关机构出具的毕业生获取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汇总资料。

4.3

7.3

5.特色专业建设

5.1特色

①从建设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体现出的特色;②在省内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和知名度。

①专业设置及结构情况分析;

②精品专业建设规划及成效;

③现场专业剖析;

④是否围绕重点专业形成专业群。

7

6.教学管理

6.1管理规范

①教学管理机构健全,人员数量和素质能满足需要;

②教学管理制度完备、规范,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③能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研究;

④积极采取现代管理技术。

①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以及能反映管理过程的资料;

②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③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的成果汇总。

 

8.1

8.2

8.6

 

6.2学生管理

①学生管理机构健全,人员数量和素质能满足要求;

②学生管理制度完备、规范,校园文化良好。

①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以及能反映管理过程的资料;

②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③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8.1

8.3

 

★6.3质量监控

①各主要教学环节建立明确具体的质量标准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实施效果良好;

②建立较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能开展教学督导、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教师评学等活动,实施效果良好;

③建立并实施社会需求调研、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新生素质调研制度。

①学校制订的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文件及执行情况资料;

②学校颁发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方面的文件及反映实施情况的资料;

③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督导记录。

8.1

8.5

8.7

7.社会评价

7.1生源

第一志愿上线率与报到率高。

近三年分专业的招生、录取和报到情况。

(根据沿海、山区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7.6

9.1

★7.2就业

就业率逐年提高。

①近三年分专业的毕业生年底就业率统计及毕业生就业单位、联系电话一览表;

②省级行政部门公布的就业率排名顺序的相关文件。

(根据沿海、山区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7.6

9.2

7.3 社会服务

学校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评价高。

①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为社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②为校企合作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员工培训情况的资料;

③社会服务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

6.1

7.5

7.3

4.3

备注

★为核心评估要素(A),其他为非核心评估要素(B);如果不合格项A≤1、A+B≤5或者A=2、A+B≤4,评估结论为“通过”;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