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9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重点项目和信息化专项择优立项。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1.一般项目: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2.信息化专项: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治理、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新媒体新技术支持教育教学变革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
(二)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3年11月1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
1.《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5.《闽教科〔2023〕19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教务科研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