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转发给各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课题佐证材料尽量精简,只需要满足最低条件即可。如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
(二)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项目清理。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3年10月30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以结题+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PDF合并扫描版,顺序为:刊物封面页--目录页--论文页)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
3.《闽教科〔2023〕20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教务科研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