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6号)转发给各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课题佐证材料尽量精简,只需要满足最低条件即可。如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
(二)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3年10月20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2023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PDF合并扫描版,顺序为:刊物封面页--目录页--论文页)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
1.《2023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3.《闽教思〔2023〕6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教务科研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