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8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拟立项400项。(我校限1项)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拟立项200项,由福建教育学院每项资助2000元。
3.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拟立项70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每项资助3000元。
4.高校古籍整理研究专项,拟立项2项,由省教育厅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4类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申请人应为我省各市、县(区)教师进修院校教师,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各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高校师范类专业和福建教育学院教师。
(四)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语言学科教学骨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五)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申请人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含副高),如是中级职称,须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人应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的科研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项目负责人要有古文献业务功底、有学术见解、资料积累比较丰富。
(六)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除外,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七)在研的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或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17日。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书》)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待校内评审通过后会通知课题负责人进行系统填报,此前切勿进行系统填报操作。)
附件:
3.《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3年版)》
4.《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社科类)一般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申报用户)》
5.《闽教思〔2023〕8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教务科研处
2023年7月10日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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