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23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二)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有利于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2年10月12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
5.《闽教科〔2022〕23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教务科研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