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协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闽教协学﹝2022﹞12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
(四)第一作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论文第一作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评委会申报,凡同时向两个以上(含)评委会申报的论文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申报一等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正高级以上(含)专家推荐并附评语。各单位申报一等的论文不得超过两篇。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2年8月28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以论文申报人姓名+论文+论文题目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如下)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1)《学术论文评审表》两份:①一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用于盲审),文档命名为姓名+论文题目+盲审(如,张三- 题目-盲审);②另一份体现完整的个人信息,命名为姓名+论文题目(如,张三-题目);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扫描件(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完整论文页面至同一扫描件内),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
(注: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申报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的,应提交通讯作者的授权书。)
(3)《推荐统计表》
附件:
5.《闽科协学〔2022〕12号 福建省科协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原文
教务科研处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