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转发给各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课题佐证材料尽量精简,只需要满足最低条件即可。如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
(二)本次结题工作,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申请结题,受理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均不受理。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1年11月5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编号+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PDF扫描版)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
3.《闽教科〔2021〕18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教务科研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