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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1 动态浏览次数:83

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5〕15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及指标分配

(一)立项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

(二)推荐指标分配

1.采取限额推荐。(我校一般项目名额1、重点项目名额1

2.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所在高校推荐指标。

四、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5年11月17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以“91科技+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2.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附件:

1.《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4.《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

5.《闽教科〔2025〕15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教务科研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