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能力)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闽教直〔2025〕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技能竞赛项目
二级教学单位按照该通知及其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参赛,做到应报尽报。并提前精心准备,制定参赛方案,组成参赛团队,安排实践能力强、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力争取得好的成绩。教学单位请在11月12日下午4点前填写附件2子表“竞赛项目”。
二、创新创业成果展
二级教学单位积极申报科技作品、文创作品、创业成果等参展作品。申请表及作品或成果MV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具体要求请详见通知。教学单位请在11月12日下午4点前填写附件2子表“创新创业成果展”。
三、承办赛项
请智能建造产业学院和现代通信产业学院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承办预算及承办赛项计划表报送至教务科研处邮箱frjwkyc@163.com。承办单位须明确赛事需求,落实场地、设备及技术保障条件,确保赛项顺利进行。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能力)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闽教直〔2025〕4号)
2.第十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能力)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的报名情况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