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是我校“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工作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202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做好准备,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31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均可申报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鼓励跨教学单位、跨部门之间的成果整合,成果奖申报以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一)成果内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一体两翼”工作布局,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能支撑。通过认真谋划、精心布局、提前培育,深入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注重在产教融合、职教出海、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寻求突破,统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中当下和长远的问题,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成效显著。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学校体系,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强化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促进职业院校达标;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纵向贯通、横向融通,探索多形式长学制培养模式;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布局,加强对接产业的专业(群)建设,打造特色品牌专业。
2.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课程、基地、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建设,优化课程结构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和教学资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改革教学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机制,改革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质量保障。
3.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和行业指导作用;汇聚地方优势资源,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聚焦重点产业链,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校企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二级办学机构。
4.创新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学校管理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探索政校行企共同治理机制,推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
5.提升服务能力。探索职业教育“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海丝学院”品牌;探索两岸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新路,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两岸深度融合的发展局面;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扩大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职业院校联盟,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服务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改革继续教育办学模式,面向企业员工、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加强老年教育;利用职业院校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生产、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
6.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培养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成果形式
教学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育人为本,要体现近年来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教学领域创新改革实践形成的方案、模式、标准、制度等及其实效,成果主要以改革创新方案、发展报告形式申报。不接受教材(讲义)、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作为成果申报。与申报单位署名不一致、与实践检验周期明显不符的个人成果不得作为单位成果或作为佐证材料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理念先进,形成的方案、标准、模式、机制符合教育规律、办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取得的成效可验证。
(二)具有实践性。成果为教改成果,体现学校意志,须经学校立项实施并有2年及以上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立项、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
(三)具有示范性。成果应体现改革创新的特征、学生受益的成效,具有推广辐射的价值。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署名不超过8人,鼓励以单位或团队名义申报;联合申报的单位或个人应为全程实际参与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同一申报人在本次评审中仅限申报(含参加)一项。
(五)申报思政课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为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以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名单为准)申报。思政课指高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课和中职“思想政治”。
(六)2019年以后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领域、内容、主要成员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七)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不超过推荐限额的三分之一,获奖不超过总数20%。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团队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结合省级教学成果奖选题研讨会专家建议,认真考虑选题,2025年6月10日前将初步拟定的选题(附件1)以教学单位+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送至frjwkyc@163.com,2026年3月3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版命名为教学单位+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发送至frjwkyc@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研处。
1.《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见《申报书填报说明》。
3.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纸质装订成册)。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
4.成果简介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技术指标要求见附表4)等与成果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
3.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申报书填报说明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