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收藏本站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教务动态

通知公告

质量工程

培养方案

数字金融产业学院
智能建造产业学院
智能产业学院
游戏产业学院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直播方向)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运营方向)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运动员方向)
容艺影视产业学院
未来技术产业学院

服务指南

励学讲坛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关于做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25-2026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4 动态浏览次数:86

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为做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25-2026年)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见《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高等教育)》(附件1)第二条、第三条、第十条。

(二)申报项目范围

1.学科专业建设与结构优化;

2.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实训教学条件改善;

3.图书(电子图书)、信息化建设;

4.高水平艺术团建设。

(三)资金使用管理

见《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高等教育)》第四章,以及《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2GW0011号)。

(四)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2年整,且项目建设起止时间范围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之间。

(五)其他

申报项目要具备支撑学校内涵发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能体现在学校发挥办学优势,开放共享、校内外合作、产学研用一体化,政行企校研五方协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及立项

(一)资助标准

每所学校可申报一至三个项目,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且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福州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25-2026年)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由学校统筹安排申报,具体申报材料于11月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2.《综合能力自评报告》,请各部门根据分工表对照《综合能力自评参照表》(附件3)填写,请各部门于11月3日前完成所负责部分,填写链接:https://kdocs.cn/l/cvxofws345Cr,11月4日教务处将与各部门核实填报数据。

四、其他

其余未尽事项详见《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发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25-2026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教高〔2024〕23号)原文及相关附件。


附件:

1.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高等教育)

2.福州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25-2026年)项目申报书

3.民办高校综合能力自评参照表

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发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25-2026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教高〔2024〕23号)

5.2024年综合能力自评报告分工表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