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1﹞15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课题类别: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申报者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背景、院校和区域特点自主选择研究主题,选题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聚焦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2.申报对象: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县(区)级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3.申报要求:
(1)2021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已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
(二)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10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设计与论证活页》一式四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院教务科研处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申请评审书》、《设计与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
1.《申请评审书》
2.《设计与论证活页》
3.《课题申报汇总表》
4.《闽教科规〔2021〕15号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原文PDF
25.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科研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