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1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8号)转发给各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课题佐证材料尽量精简,只需要满足最低条件即可。如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
(二)本次结题工作,结题项目包括2016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6-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结题,日期截止至2021年5月13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后,报送院教务科研处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2018年以前立项的课题请各项目负责人亲自至教务科研处309办公室确认财务决算表信息)。
2.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编号+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2021结题报告书》、《2021结题汇总表》、佐证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闽教科〔202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1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科研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