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直〔2021〕2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评选内容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5.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采纳的成果。
6.申报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二)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2份原件,5份复印件)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一式2份,报送院教务科研处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材料: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成果名称(括号内备注成果类型)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参评成果》)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2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5月31日前).doc
闽教办直[2021] 2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科研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