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5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申报项目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不接受个人的申报。
2. 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5.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二)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0年11月20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后,报送院教务科研处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
闽教科〔2020〕1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科研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