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按照《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科学施政,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申报条件
1.指南所列条目为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申报者可据此自行设定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基础研究要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课题的项目类别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立项后,成果须达到两项以上方可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课题一经立项,课题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
3.作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申请。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5.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保证申报工作质量。
三、课题评审
1.全国社会科学发展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在参考各申报单位初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审。
2.立项课题研究时间根据研究实际确定,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 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四、课题管理
本课题由全国社会科学发展课题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负责课题立项评审、结项鉴定工作,颁发立项及结项证书。
五、成果转化
积极推进课题成果转化。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本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工作。根据专家意见,课题结项等级分为优秀(一等奖)、良好(二等奖)、合格(三等奖)、不予结项。凡成果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由课题管理办公室发给《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证书》。
获得奖项课题,同期颁发全国社会科学学科优秀成果奖证书。
六、购买服务
本项目实施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委托北京稼轩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课题受理、咨询及快递等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10-64441691。
七、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0年11月20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后,报送院教务科研处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教务科研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