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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06 动态浏览次数:751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实施教学二级管理制度,明晰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任务

教务科研处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规章制度、监督教学过程、评价教学质量、收集教学信息,实行宏观调控和检查指导,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实现目标管理。二级教学单位是在学院领导下的教学和管理实体,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教学计划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基本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审核各二级教学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和变更,召开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会议,并报送党委会审批;

3.汇总印制学院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根据学院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广泛开展调研活动,编制本二级教学单位各专业的培养方案, 召开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会议审核;

2.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经相关教研室主任初审,报二级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务科研处审核定稿;

3.如需变更培养方案,需由相关教研室提出,报二级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至教务科研处,经教务科研处及分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变更。 

三、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下达每学期开课通知,审核各二级教学单位开课计划,下达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

(2)协调跨系课程教师的安排,审批协调双肩挑人员的教学工作安排;

(3)认定和审核全院公共选修课的开设及任课教师的安排;

2.课表编制

(1)负责制定各二级教学单位编制课程表的原则及相应办法,指导各二级教学单位编制课表;

(2)负责协调全院公共选修课的课程表编排;

(3)统筹全院教学资源,协调跨单位教学资源调配;

(4)负责协调、汇总、编印和下发各学期全院的总课程表。 

3.选课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审核各二级教学单位的选课工作; 

(2)负责组织学生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审核及汇总,并向学生公布。 

4.重新学习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系部安排学生进行课程重新学习工作。 

5.课程调度

应上级部门或学院要求调课或停课,由教务科研处统一调整;因各二级教学单位或教师原因调课,由教务科研处按照有关教学文件的规定审核办理。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负责落实开课计划

(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科研处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核定专业选修课开课计划,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下学期开课计划汇总后报教务科研处审核,下达教师教学任务书;

(2)负责安排授课教师、选定教材,包括协调和落实公共基础课任课教师的安排,报教务科研处审批。 

2.课表编制

负责本二级教学单位课程表的编排,其中,应与有关单位协调编制公共基础课、实训课的课程安排。本二级教学单位课程表排定后,应及时报教务科研处汇总。经确定后,应向任课教师及班级分发课程表。 

3.选课

(1)负责学生选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 

(2)负责组织本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各种选修课的选课登录及审核工作。并将本二级教学单位学生的选课汇总情况向学生公布,同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4.重新学习编班 

(1)负责本二级教学单位学生重新学习课程的报名及编班工作,下发教师接收学生进行重新学习的通知单和学生重新学习的通知单;

(2)负责本二级教学单位重新学习学生专业课程的考试安排,并下发考试通知。 

5.课程调度

因各种原因需调、停课,须经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科研处备案或审批,同时要安排好补课时间。各二级教学单位应严格控制调、停课时数。 

四、教学质量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负责协助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开学前检查各二级教学单位开学准备情况,安排好开学初教学情况检查;

2.负责协助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布置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内容、重点、时间安排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组织经常性教学工作检查;

3.协助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指导、督促各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负责检查各二级教学单位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4.协助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开展教学质量监控,支持督导人员工作,负责对收集到的教学反馈信息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及时组织整改;

5.协助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并切实组织实施; 

6.协助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检查落实领导听课制度;

7.协同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教师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工作。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负责开学初审查任课老师的教学进度表以及上课准备情况,开学初检查教学情况; 

2.根据学院要求,每学期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本二级教学单位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并付诸实施;

3.负责制定本二级教学单位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方案,负责检查本二级教学单位日常教学工作及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收集教学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发现重大问题需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科研处报告;

5负责实施本二级教学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6.对本二级教学单位教师教学事故应及时上报教务科研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认定、处理。 

五、教学资源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制定教室、实训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2.做好全院教室、实训室的统一调度; 

3.负责全院实训室建设的整体规划,督促实训室的管理与建设工作;

4.积极为实训室开放管理创造条件。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合理使用学院调配的教室和实训室;

2.积极开展本二级教学单位实训室建设,包括制定本二级教学单位实训室的建设规划和可实施建设方案,并组织教师开展专业实训室建设工作; 

3.做好系属实训室的管理及设备维护工作;

4.加强系属实训室开放工作,提高设备使用率。 

六、实践教学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计划编制原则;

2负责制定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管理的文件;

3.负责实训和实习教学标准的审核;

4.根据课程教学对实践环节的安排,统筹使用全院实训室场所,督促做好相关仪器设备的调试及维修工作;

5.负责各类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检查工作;

6.负责指导各系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协调各系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指导各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证书的认证与培训工作;

8.协助指导全院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事宜,制定参赛要求和目标,协调参赛集训所需教学资源的准备。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根据学院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实训、实习教学计划及教学标准并负责实施,合理安排专项实训,控制进度,落实实训环节;

2.落实实训、实习指导教师; 

3.加强系属实训室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4.组织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检查工作;

5.组织本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开展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各项工作,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落实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相关管理工作,努力培养双师型教师,改善师资结构; 

6.负责联系并具体组织学生参加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证书的认证和培训工作;

7.安排教师指导专业竞赛的集训,组织、落实学院制定的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要求和目标。

七、考试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其中包括:

(1)在期末考试阶段,负责编制公共选修课以及重修等课程的考试安排表,协调全院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安排表,组织协调监考教师的落实,并下达各二级教学单位协调各系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等工作;

(2)制定各类试卷的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的工作标准,审核并确认各系交付印刷的试卷,试卷印刷费由学院统一支付,并负责试卷付印工作。

2.负责公共选修课的监考人员安排。

3.负责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调查认定违纪情节,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并会同学工处认定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

5.制定课程试卷的命题、阅卷标准,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制定各二级教学单位试卷管理方法。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负责基础课、专业课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本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各项工作;

(2)组织、安排本二级教学单位基础课、专业课,含考查课的考务工作,制定本二级教学单位考试安排表,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务科研处; 

(3)根据校企合作、顶岗实习需要,安排若干相关课程考核工作;

(4)负责本二级教学单位课程考试试卷的交付印刷工作,负责试卷交付印刷、分卷和装订工作。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负责本二级教学单位的统一阅卷工作;

(2)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试卷交接要列出清单,要有周密的交接手续,防止试卷泄密,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 

(3)负责将本二级教学单位各学期试卷存档。

3.监考 

(1)落实各类课程监考教师,组织教师根据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上报教务科研处处理; 

(2)对学生违反考场纪律,须如实记录违纪作弊情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成绩与学籍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全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汇总和归档;

(2)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盖章工作;

(3)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 

(4)负责对各二级教学单位上报的留级、降级、毕业等学生成绩方面的审核工作。

2.学籍管理 

(1)负责各学年学生的报到注册、统计工作;

(2)负责学生毕业资格等审核或批报工作,以及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

(3)负责毕业证书的编号、打印和管理工作; 

(4)负责留级、降级、休学、退学、转学等各种学籍异动的管理工作。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各学期本二级教学单位所开课程成绩的录入、核对、公布及分析和统计工作,同时负责及时向学生告知各学期各类考试的成绩; 

(2)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工作; 

(3)负责打印每学期学生成绩通知单; 

(4)负责打印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所需成绩单;

(5)负责学生缓考、缺考以及重修考试成绩登录等管理工作;

(6)负责打印本二级教学单位毕业成绩总表报教务科研处核准。 

2.学籍管理 

(1)配合学院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负责各学年学生的报到注册、复核、统计工作;

(2)负责学生的考勤工作;

(3)负责打印本二级教学单位各专业学生点名单; 

(4)负责打印本二级教学单位各专业毕业生学籍卡;

(5)负责毕业资格的初审工作,并报教务科研处审核。 

九、教材管理与建设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制定教材选用和建设的原则,指定入围出版社;

2.做好全院教材征订工作,审核批准各系教材征订单,报送图书馆采购; 

3.积极开展教材建设。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根据学院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和规定,确定各学期各专业各年级学生使用的课程教材,并按学院要求汇总并报教务科研处及时征订及领用; 

2.负责提供本二级教学单位各专业学生教材领用单与具体学生名单,做好教材领用工作;

3.积极组织教师编写教材、讲义,开展教材建设。 

十、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布置、协调全院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召开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教学专题研讨会等教研活动; 

2.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年度学院新增设专业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 

4.根据学院的部署,组织开展院级课建设、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质量工程各个项目的立项、检查和评估工作;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省级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做好立项建设项目的检查督促工作。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负责组织本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2.负责组织本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开展质量工程建设各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3.及时总结教学改革经验,培育教学成果; 

4.根据学院的安排,组织本二级教学单位新增设专业的论证及其他相关申报工作。 

十一、教学档案管理 

(一) 教务科研处职责 

负责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课程总表、考试安排表、毕业生名册、学生名册、证件发放名册、学生成绩总表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按照档案管理工作条例,做好保管和移交工作。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负责教师开课任务书、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教案、课程教学档案、试卷、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实训大纲、实习报告、学生岗位实习、毕业设计等教学材料的编制、整理,建立课程档案,并做好其他归档工作,做好学生创作的优秀作品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十二、科研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科研政策方针和上机部门有关科学研究的规定,制定和申报各级科研项目计划,统筹指定学院科研考核文件及奖惩办法,制定和修订有关科研工作的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教研、教改等)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含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协助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评价、审核、奖励申报及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管理;

4.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

(二)二级教学单位属职责 

1、负责明确本二级教学单位科研工作的建设规划;

2、做好本二级教学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3、负责组织本二级教学单位申报科研成果; 

4、负责科研信息的提供并报送科研档案;

5、负责本二级教学单位的科研保密工作;

6、负责组织本二级教学单位的学术活动。

十三、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务科研处职责 

1.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及解释工作; 

2.负责全员教务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及运行工作; 

3.负责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的培训工作; 

4.负责负责审核各二级教学单位上报的教师教学工作量; 

5.负责教学方面有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执行学院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本二级教学单位相关实施细则;

2.负责本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3.完成学院下达的其它教学工作和任务。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