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经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就做好2020年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二、研究要求
挖掘《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的理论资源,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探索实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研究阐释,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围绕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等,深入开展研究,推出一批具有福州特色的理论研究成果。
三、其他要求
1.市社科规划专项课题为重点课题,每个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市社科规划项目、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未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以及申报2020年度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专项课题。
3.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其他受资助课题密切相关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项目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意见。
4.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类中的一种。论文、研究报告应在1年内完成,6个月内提交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著作类应在2年内完成,12个月内提交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必须报经福州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同意,每个课题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情况纳入项目信誉管理范围。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0年10月7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二份,匿名处理的《论证活页》一式五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后,报送院教务科研处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2020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清单》、《课题名称-申请书》、《课题名称-论证活页》)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教务科研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