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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07 动态浏览次数:4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94 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现就推进我院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深化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以新一代信息产业为主体的专业(群)体系,按照一系一特色原则,对接区域发展、产业发展需求,初步形成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办学的局面。建成若干密切对接产业的产业学院、专业群和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

到2028年,按照“一系一特色,一专业一重点”原则,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一体化协同育人,形成专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人才培养的结构、质量、水平满足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产教融合推进专业改革与建设

1.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建立以重点(核心)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新设专业(方向)和专业调整要着重分析推行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条件,与产业结合紧密、具备推行产教融合与工学结合条件的专业优先发展;在确定招生计划时优先满足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专业的招生数量,条件允许可以按企业要求调整该专业录取方案。

2.各级试点(示范)专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又好又快地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新增试点专业的遴选要将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开展情况作为必备条件。

3.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应主要由行业企业成员组成。各系(或专业骨干教师)均应加入本专业领域的行业协会,积极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建立联系。

4.制定和修订培养方案,要突出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特点,增强教学计划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适应行业企业的实际工作特点和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要求,合理安排教学环节。

(二)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

1.充分利用举办方产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进一步落实学院制定的“网龙数字化工程师”培养计划,加强网龙岗位标准分析,开展课程+工程实践教育模式改革。

2.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二元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

3. 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开展生产性教学实践活动,探索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机结合;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

4.积极寻求企业接纳学生实习,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推行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制度,保证自入学至毕业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5.通过企业了解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使企业在分享学院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使学院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6.进一步完善专业认证体系,与相关行业部门和知名企业密切合作,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1+X”制度。

7.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素质教育,加强实践育人,践行知行合一,提升学生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开展“大国工匠”论坛、劳模大讲坛、劳模进校园、劳模八闽行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

(三)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构建工学结合课程体系

1.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要求和相关的职业技能标准(含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强化教学、实训相融合的教学方式,普及项目教学、情景教学、模块化教学。

3.突出工学结合优质课程建设,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积极探索课堂与实习场地的一体化,有条件的课程要将上课地点转移到实习现场,融“教、学、做”于一体,强化学生能力培养。

4.加强工学结合教材建设,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教材,倡导实训教材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并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完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5.重视学生校内学习评价与实际岗位评价的一致性,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科学制定课程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将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特别是实践环节考核应由企业进行或参照行业企业标准进行。

(四)校企合作,加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1.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遵循教育规律,适应市场规则,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和拓展资源;按照“五位一体”总体要求,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厂校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

2.鼓励各系积极拓展空间,加大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力度,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争取企业合作,探索产教融合的新途径、新机制和新方法,为广大学生的跟岗顶岗实习提供必要条件,每个专业至少与3-5家企业开展深入合作。

3. 开展生产性实践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通过探索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4.实训实习内容要与真实生产相统一,按企业的操作规范要求学生,指导教师要精心设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按企业岗位设置组织学生,让学生在实训实习中履行员工的职责,接受企业文化熏陶。

5.制定相应措施与办法,鼓励各系依托专业力量建立各类工作室,承担相关专业学生的实训实习任务,开拓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新途径。

(五)校企互兼互聘,加强专兼结合的创新型“双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1.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要加大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拘一格地培养、引进、使用拔尖人才和业务骨干。

2实行校企双专业带头人制度,完善教师实践假期制度,专任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3.加强创新型教师教学团队建设,注重教学“名师”“技能大师”培养。重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并以增加企业工作经验、提高实际项目能力和科技开发服务能力为重点。引导教师为企业和社区服务,鼓励“双向互兼”。

4.以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为有效途径,探索符合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核心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5.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省内“双师型”师资培养培训提供服务。

6.重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人格魅力对学生的影响,积极倡导选聘劳动模范、行业一线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

7. 从2019年起,教师招聘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六)校企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1.支持各系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学校为主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2.加强以“用”为导向的产学研结合,支持各系与企业共同承担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技术转移项目等省级科研项目。

(七)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1.加强校企共建共享优质公共教育资源,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面向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提供学生实训、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多种公共服务。重点支持在虚拟现实技术、软件技术、游戏设计等专业领域,校企共建“互联网+”培训平台,面向行业企业、兄弟院校和社会开展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

2.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在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

(八)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革

加快数字校园建设,加强信息化教室实训室、智慧教室等硬件基础建设,优化信息化教学环境,校企共同建设一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在线精品课程。加强开发或引进优质专业教学资源库,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有利于产教融合推进工作机制

1.学院院长是产教融合主要责任人,教务处是产教融合指导和协调部门,系部教研室是产教融合工作主体,形成三级产教融合机制统筹、指导与组织实施。

2.各系是产教融合工作的主体,是具体实施单位。要将产教融合与专业建设、就业工作和社会服务等有机统一,积极谋划和推进本系的产教融合工作,负责本系各产教融合项目的日常管理。

3.学院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产教融合工作,制定、完善与推进产教融合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整体环境。

(二)加大资金投入,为工学结合提供有力保障

1.学院经费划拨优先向产教融合和工学结合倾斜,提供资金保障,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产教融合与工学结合工作进行大力支持。

2.多方筹措,通过政企提供专项资金等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系进一步加大专业和课程建设改革的深度,拓展产教融合与工学结合课程的广度,鼓励各系依托专业力量积极推进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产教融合、工学结合评价机制

1.制定评价办法,每年对所有产教融合项目进行评比,对优秀合作项目实施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学院每年对各系和各职能部门的产教融合工作进行考核,对评价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