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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创造力+”试点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动态浏览次数:37

各学院(部):

为创建创造力培养模式和机制,建立完善的创造力培养体系。按照《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造力发展实施方案》(福软教〔2024〕13号)要求,经研究,现向全校遴选“创造力+”试点课程,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动员工作,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构建创造力培养体系,坚持以课程教育为基础。遴选若干试点课程全面实施“创造力+”改革发展,开发优质教学资源,重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手段,优化评价办法,产出优质作品,参加国家(省市)在线精品课程/规划教材等评选。

二、内涵界定

创造力是指学生运用创造性思维,创造性地解决某一问题,发现和创造新事物的能力。促进学生创造力发展(又称“创造教育”)旨在引导学生树立创造的志向,培养创造精神,增长创造才干,训练创造思维,促进学生自发开展创造性活动的过程。“创造力+课程”则要求各学院充分运用创造教育理论,将创造力渗透到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标准、课程体系以及具体的每一门课程、每个课堂。

三、遴选条件

1.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条件良好,主讲该课程3年以上。

2.每个申请人仅限申报一门课程。申报课程建设基础较好,有一定的课程积累。

3.课程在创新创意和创造力培养方面具有较好的融合着力点,能产出具有创造力作品,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四、遴选和支持办法

入选试点课程作为“创造力+”校级教改专项项目,组织入选课程开展公开示范课,验收优秀课程,给予20课时补贴,验收合格课程,给予10个课程补贴。

五、课程建设及验收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从专业核心课程群、专业拓展课程群、专业基础课程群以及通识基础课程群遴选出2-3门课程试点。

试点课程建设期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立项后须完成以下任务:

(一)立项要求

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填写《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创造力+”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2份,A4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所在单位盖章签字)。

(二)建设要求

1.建设期间根据专业与课程特点深入挖掘提炼课程所蕴含的创造力教育元素和承载的学生创造力发展功能,撰写能体现“创造力+”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设计、教案等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目标、教学方法、评价方法,预期学习成果多能,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2.撰写“创造力+”课程建设改革报告。

3.提交体现创造力的师生作品。

(三)验收要求

2024年6月30日前各立项课程结项时,课程负责人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结题报告书(附件4)

(2)项目改革期间的物化成果。包括:典型教学案例、课程建设报告。

(3)提交体现创造力的师生作品,如建设期间师生荣获与该教改课程相关的奖项(岗课赛证等)或相关作品被博物馆收藏等,应在结题时提供相关佐证等。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统一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送交教务处310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719389369@qq.com,文件主题署名“学院+课程名称+负责人”,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创造力+”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创造力+”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创造力+”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

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创造力+”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