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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1-12-27 动态浏览次数:521

福软教〔2011〕30号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评学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信息的反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促进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要求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师评学活动。为确保教师评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评学的目的

1、结合教师的教学实际,培养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勤奋刻苦,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意志品质。

3、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根据生源状况,大力推进因材施教,探讨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4、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学院学风状况、进一步开展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二、教师评学的范围

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以教研室为基本单位组织教师对所任课程教学的班级学生进行评学。

三、教师评学的办法

1、教务处制定学院教师评学表(附件1),任课教师主要从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及学习效果三个项目对学生学习情况做出总体评价。评学表包括10个观测点,每个观测点10分,总计100分。

2、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观测点项打分。

3、综合得分≥90分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中等,得分≤69为较差。

四、教师评学的程序

1.院级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教研室具体执行,每学期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进行。由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2.教师填好评学表(附件1)后由教务处督导组统一分专业分年级汇总整理,填写《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附件2),写出本学期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

3、教务处督导组根据教师评学汇总表和分析报告,再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和分析后,写出学院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学院领导和学生处,作为今后共同进行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的参照依据。

五、教师评学的基本要求

1、所有在该学期承担并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参加评学活动,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教学常规工作;

2、各教研室评学前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学院评学文件,熟悉评学表各项指标,统一认识,明确目的,严肃认真地做好评学工作,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3、教务处建立教师评学档案,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