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软教〔2016〕3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考务工作管理,规范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工作,提高考核的质量并防止试卷泄密事故的发生,维护考务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促使我院考务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命题
1、命题是考试工作中第一个重要的环节。命题范围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要覆盖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2、试题的广度、深度(难度)要适当,题量要适中,应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为宜。
①基础部分(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基本技能)约占60%;
②综合部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约占30%;
③提高部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约10%。
3、试卷允许采用问答、填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案例分析、计算分析、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命题。原则上每份试卷至少要设计不少于4种的题型。
4、试题文字必须表达准确、题意清晰、无歧义、无内容错误、无错别字、分值标注清晰、符合命题规范,试卷卷面必须正确、清晰、易辩认。
5、试题原则上不另行印制答题卷。试卷排版过程中应预留足够的答题空间。
6、出卷教师应把试卷上的“学年,学期,年级、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出卷教师”等内容填写清楚,课程名称依据课程表填写,不要填成教材名称
7、每门课程考试须拟定A、B、C三套试卷,由教务与考务管理科任选一套用于考试,另两套试卷留作补考或毕业清考用。各套试卷两两之间内容的重复量应控制在30%以内。
8、每套试卷要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最小赋分单位为0.5分,每题的分数为0.5分的倍数。客观性试题答案应确定、唯一;主观性试题答案准确、全面、简洁,主观题的答案采取要点赋分方式。
9、相同进度并使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若由不同老师任课,应由教研室(或系)组织各任课老师集体命题,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
10、考试方式以现场操作或口试的课程,应给出相应的要求及评分标准;考试方式以作品形式,除给出相应的要求及评分标准外,应对作品是否学生独立完成进行检查;课程以报告、论文评定期末成绩的,任课教师应出具选题范围、要求及书写规范,应附评分细则。
11、建立试题库的课程,试题须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12、试卷(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任课教师用Word制作。试卷(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相应的格式模板由各系部秘书下发给任课教师(也可上学校网站下载),系秘书有责任督促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学校的统一试卷格式出卷,不得擅自更改、变动。
13、任课教师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完成试卷的命题工作,将试卷、参考答案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及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核批准后的《结课考核审批表》交至教务与考务管理科。
二.试卷审核
1、各系专业性课程的试卷由系主任(或指定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课程以报告、论文、作品等方式评定期末成绩或以现场操作、口试评定期末成绩的考核要求也应由系主任(或指定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公共课程的期末试卷由公共基础部主任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除试卷出题规范外,还应根据命题规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
三、试卷印制与保密
1、各试卷的电子版本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存放于公用的计算机内。
2、试卷电子版提交,请到教务与考务管理科指定电脑上提交,不可用邮件或在线发送试卷由学校教务与考务管理科统一负责印制。如有接到电话或邮件,催交试卷,请务必和相关人员核实。
3、试卷属保密材料,各系(部)在组织命题工作前要加强保密教育。从命题、印刷、保存到发放等各个环节必须做好严格的保密工作,上述各环节须由专职人员负责,不得由临时工或学生参与。
4、试卷至少于考试前三天印刷完毕并密存。考试前三天,由教务与考务管理科有关人员和系、部教学秘书完成试卷分卷装袋等工作,任课教师也有义务协助试卷的分卷装袋工作。
5、完成分卷装袋等工作后,试卷应由教务与考务管理科负责保管。考试当日由教务处教务与考务管理科人员及任课老师双方人员共同交付监考老师。
6、考试前接触过试卷的人员均有责任保守机密,严禁泄露或暗示试题内容。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纪律处分。
7、印卷期间,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试卷印刷现场。印制试卷后,印刷机上的板纸、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废卷等,不得视为一般垃圾随意丢弃,均应及时集中烧焚。
四、试卷的领卷程序
1、任课老师应于考前20分钟到教务与考务管理科办公室分派试卷。
2、监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到教务与考务管理科办公室领取试卷。
3、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学号顺序整理好试卷后,连同考场情况单交回教务与考务管理科保留一张考场情况单。
4、由各系(部)教学秘书应及时将考后的试卷交给阅卷教师,由阅卷老师签名登记后领取批阅。
五、试卷的批阅
1、任课教师在评卷时,应公正客观、不徇私情、杜绝随意,要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规范地进行评分。试卷一律用红笔进行评阅,统一使用记正分(即得分)的方式记分,记分要正确。客观题以“√”、“X”符号明确标记,不能只做一个种标记。主观题按得分点给出所得分数(正分),表述不当或错误的地方,应在其底部标下划线,在题头汇总本大题得分。
2、小论文、报告或作品的评阅须按照阅卷规范批阅,任课教师除了给出批阅标注、成绩、签名外,还要做适当的点评
3、在仔细核对分数后,将各大题得分填入卷首成绩栏内,卷首得分准确无误后,给出卷面总分,记入总分栏内,并签字确认(前5份试卷要求签全名,随后的试卷可以只签姓氏)。
4、评卷教师应保持卷面整洁,成绩栏上成绩不能有修改痕迹。如要发现评分有误,更改分数处须有评卷教师签名。
4、考试成绩登分一律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用五级记分制。
六、成绩评定及录入
1、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应重视课程教学过程考核,期末综合总成绩由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平时成绩(含平时作业、小测、期中考试、作品、试验、考勤等项目)和期末卷面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平时成绩占期末综合总成绩的30%,期末卷面成绩应占期末综合总成绩的70%,平时成绩构成应准确有据。
5、教师应于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批改及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单一式三份,由阅卷教师签名、系部核实签盖公章后一份交校教务与考务管理科,一份交系部,一份装订在试卷中。
7、学生成绩报告单上交学院或系(部)后,发现登入的成绩有误需要更改或添加漏登成绩时,任课教师必须填写《申请复核试卷成绩申请表》,经审批有效。然后由教学秘书送教务处教务与考务管理科更改或者添加学生成绩。
8、学生无故不参加所选课程考试的,成绩以零分计;任课教师应当在学生成绩报告单上记入零分,不得在成绩处留有空白。
9、学生因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当在考前按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可以不计零分,但要在其成绩处记入“/”,并在学生成绩单后面附相关说明。
10、任课教师在填绘试卷情况分析表时,应当全面、客观,成绩分布图要描绘准确。
七、试卷的分析
1、要对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结构性评述,说明试卷难易程度的总体情况。
2、对学生出错率高的共性题进行总结,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详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八、试卷的装订与保管
期末试卷装订以班级为单位装订,顺序要求如下:
封面;
学生签到表;
成绩单(含平时成绩卷面成绩、期末总评);
平时成绩登记表;
课程考核质量分析表;
教师评学表;
考场情况报告单;
期末试卷A、B、C(空白卷);
期末试卷A、B、C参考答案及评份标准;
学生答题卷(按学生成绩登记表的顺序排序);
2、学期考试卷由学生所在系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为该班学生毕业后三年。
九、试卷的查阅
1、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申请复核考卷的规定》,申请核查试卷;
2、各系部应对试卷进行检查,教务处教、督导组应对试卷进行抽查,及时掌握教师出题和学生答卷情况。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