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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中心】学生办理重修手续
发布时间:2022-04-25 动态浏览次数:452
(一)办理时间:一般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具体根据教务科研处主页上通知的时间
(二)承办部门:教务科研处
(三)办理程序:
1. 重修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 学生应按所选择的课程的学分进行缴费;
3. 未按时报名或未按时缴费者,不能进入课程的听课和考试等教学环节。
(四)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必修课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开学前参加学校安排的补考;
(2)选修课不及格者,一般不安排补考,可选择重新学习或改修其它规定的课程;
(3)凡补考不及格或补考缺考者,一律参加该课程的重新学习;
(4)实践环节成绩不及格,一律参加重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