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软教〔2019〕30号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41号)、《福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州市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五条措施>有关奖补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教职成[2017]12号)和《福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贯彻落实《福州市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五条措施》有关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教职成[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学院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现就2019-2020学年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专业
我院获批升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工程造价和物流管理专业。
二、工作要求
1.构建以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二元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二元学制为主要特征的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
2.转变教学方式,采取“校企双主体、工学一体化”教学方式,共同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由行业(企业)与学校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
3.重构课程体系,适应岗位需求,对接职业标准,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专业教学计划,共同研究整合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核心课以及技能实践课,形成适应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4.强化实习实训环节,学校、行业(企业)共同研究制订实习实训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岗位实习实训考核标准,专业核心课程实习实训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覆盖率达80%以上;
5.突出行业企业导师责任,行业(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员和管理骨干担任学徒的导师,行业(企业)导师承担学徒60%以上实践课程教学任务,根据不同专业特点,1个师傅带徒弟人数不超过5个;
6.完善学业考核机制,建立以学徒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导师评价、行业(企业)评价为核心的学徒学业成绩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职业院校学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达到70%,学生双证率达到95%以上。
三、组织实施
按照申报任务是要求做好2017,2018,2019级学生的教学实践任务工作及其他工作,落实2017级学生岗位环节安排。
1.7月25日前2017级试点专业岗位实习实施方案、现代学徒制试点学生花名册(含带徒师傅姓名,联系电话)、学徒实习实训岗位考核标准及多元评价学徒学业成绩考核办法。
2.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双导师”管理与考核办法》(福软教〔2018〕32号)和学院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实施三导师制度,遴选好校内导师和企业师傅,提交师傅“双导师”花名册,任职资格相关复印件和聘任协议。
3.通过召开动员会、拜师仪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现代学徒制试点质量提升。
4.实习过程中应重视保障学徒合法权益,提交学徒纳入保险和实训酬劳补贴相关材料,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书。收集学徒实践学习日志(岗位实习手册)或过程性实习实训记载材料。实习结束后,提交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收集现代学徒制有关佐证材料,如学徒参与技能大赛获奖情况、获取技能等级证和其他顶岗实习成果材料,就业质量分析等。
附件:《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双导师”管理与考核办法》.doc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