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收藏本站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教务动态

通知公告

质量工程

培养方案

数字金融产业学院
智能建造产业学院
智能产业学院
游戏产业学院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直播方向)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运营方向)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运动员方向)
容艺影视产业学院
未来技术产业学院

服务指南

励学讲坛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关于做好2018-2019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动态浏览次数:467


福软教〔2019〕28号

 

各系(部)、教研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提高考核质量,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考核)环节规范 》(福软教2016〕31号(后文简称《规范》)文件精神,请各系(部)、各教研室需加强对期末课程考试考核各个环节的检查和审批工作(特别是对网龙高P教师和外聘教师所授课课程考核的把关),坚持以考核学生能力为重点,创新考核形式,提高命题质量,规范试卷批改及试卷档案管理,做好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19年7月27至31日。

具体工作要求:

(一)课程结课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在课程结课两周前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结课单(纸质版)、ABC三份试卷及试卷评分标准(电子版及纸质版);

2.非笔试:结课单(纸质版)、考核标准(电子版及纸质版)、考核评分标准(电子版及纸质版);

注意事项:

  1. 纸质版结课单需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务处审核签字;

  2. 试卷评分标准中主观题需注明得分点;

  3. 试卷及试卷评分标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课程名称+18-19下+年级专业班级+教师姓名”,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试卷命名相同);

  4. 所有材料需任课教师本人亲自到教务处提交,电子版需按规定命名,否则将不予收取。

    (二)试卷命题 

    试卷命题范围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要覆盖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试题的广度、深度(难度)要适当,题量要适中。

    ABC三套试卷两两之间内容的重复量应控制在30%以内。每套试卷要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最小赋分单位为0.5分,每题的分数为0.5分的倍数。客观性试题答案应确定、唯一;主观性试题答案准确、全面、简洁,主观题的答案采取要点赋分方式。

    (三)考试纪律及监考要求

1.所有监考教师需于考前20分钟到教务处(二)(后勤楼309)领取课程考试试卷。监考结束后,各考场监考教师按要求将试卷和答题纸分别按学号顺序整理好,与课程任课教师做好试卷交接手续,同时将考场情况单(一份)交到教务处。

2.监考安排发布后,各位教师应及时下载了解监考任务,如无法参加监考,需提前自行协调其他老师代为监考,并向教务处报备。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应遵守监考规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教学单位考试巡视检查小组须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考场巡视记录单分别报送教学单位和教务处。

(四)试卷批阅

 1.任课教师在评卷时,须用红笔进行批阅。统一使用记正分(即得分)方式记分,客观题正确“√”、错误“X”;主观题按得分点正确“√”并给出所得分数(正分);表述不当或错误的地方,应在其底部标下划线,最后在主观题题头汇总本大题得分。

2.小论文、报告或作品的评阅须按照阅卷规范进行批阅,任课教师除给出批阅标注、成绩、签名外,还要做适当的点评。

3.各大题得分须填入卷首成绩栏内,并得出卷面总分,记入总分栏。试卷须改卷教师签字确认(前5份试卷须签全名,随后的试卷可以只签姓氏)。

(五)成绩录入

1.各年级各门课程的成绩应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登录学院青果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录入(重修成绩由系部统一安排录入)。

2.青果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内网http://172.21.63.2

外网http://jw.fzrjxy.com:8088

(六)试卷装订与保管工作

各项材料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收集汇总,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并认真检查核实。

期末课程考试试卷或考核材料、总成绩表、试卷分析表及教师评学表等材料应按照《规范》中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送系(部)。系(部)应认真核对装订顺序是否正确后,再予以收取存档。

总成绩表(一份)按年级专业整理后于开学初报送教务处存档。教师评学表一式两份,一份与试卷一起装订,一份系(部)留存。

三、考风建设工作

   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过程中考风考纪,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院系两级考试巡查。辅导员要召开班会,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积极预防学生作弊,引导学生及时温书迎考,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