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实际,制订我校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反馈意见发送到frjwkyc@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15059119705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