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教育部 《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教体艺厅〔2022〕1号)、《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社会〔2023〕6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实际,制订我校202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2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反馈意见发送到frjwkyc@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18959114662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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