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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动态浏览次数:530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7〕4号),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迅猛发展,对教育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促使学校形态、学习方式和组织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我省职业教育要紧跟时代和科技发展步伐,坚持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推动职业教育变革和创新,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培养大批高素质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明确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信息化基础能力明显改善,90%以上的职业院校建成不低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要求的数字校园。数字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共建共享效益明显,基本覆盖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各专业领域。应用水平显著提高,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广泛应用,自主、泛在、个性化的学习普遍开展,虚拟仿真系统大量应用于实训教学,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职业院校决策、管理与服务中的应用水平普遍增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有力。全面提升院(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和决策力、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服务能力、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基本建成能够支撑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信息化教学、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

    三、加快我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各职业院校要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建设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加强校园网络和基础数据中心建设,建成有线、无线一体化认证,高速、稳定、安全的校园网络,建成具有职业院校特色的管理服务与资源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数字校园建设情况作为评价“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院校的主要依据,鼓励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院校开展智能化数字校园建设。到2020年,遴选一批省级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带动和提升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职业院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特色加强数字媒体制作室、数字化教室等教育信息化硬件基础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化教学环境。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联合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重点解决实训教学中“进不去、看不见、动不了、难再现”的难题。到2020年,遴选20个左右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三)加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职业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在线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展微课、MOOC、SPOC等多种形式的数字资源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在线课程;立足“能学、辅教”的功能定位,开展校级、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支持职业院校联合学校、行业、企业共同研发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共同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企业信息库、岗位技能标准库、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开放资源。到2020年,遴选300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0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逐步实现所有专业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全覆盖,形成校校联合、区域联合、校企联合的资源共建共享体系。

(四)应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职业院校要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适应信息化教学需要的课程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鼓励教师充分、合理运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解决技能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应用远程协作、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到2020年,80%以上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专任教师能够熟练使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开展常态化教学。

(五)提升管理平台服务能力职业院校要建成集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和后勤管理于一体的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做好信息采集、分析和更新工作,发挥平台在教学、人员、资产等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管理效能。支持学校与行业、企业和专业机构共同提供学生实习、就业、人才需求等信息服务。到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基本健全信息平台服务功能,优化服务与管理流程,变革和创新管理方式,实现人、财、物等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共享,提高管理、服务与决策水平,推动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提升师生和管理者信息素养职业院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评聘考核内容,建立以校本培训、网络研修、委托培训等多形式的全员培训制度,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信息化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完善校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学能力比赛。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育,提高学生信息技术综合应用能力,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开展管理人员信息化培训,增强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提升其规划能力、执行能力、评价能力等。职业院校建立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全面负责本校信息化工作。

(七)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安全工作体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水平。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方案,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按需配置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设备和软件,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环境。制订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与防控风险能力,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信息化纳入职业教育和教育信息化总体规划,加强区域统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组织、推动、落实、监管职业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职业院校要健全信息化工作机构,建立信息化运维管理、安全保障、人员培训、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机制。要重视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信息化人才考评和激励机制,加强信息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实现对院校网络、资源管理、教育管理等应用系统的自主保障和运行维护。

(九)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条件以及职业教育信息化服务和运维的经常性支出。职业院校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合理安排信息化设备更换升级运维及人员培训等经费支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的政策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研究,设立信息技术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形成一批有利于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研究成果。加大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完善信息公开与发布流程,推广典型经验,向社会各界展示成果、提供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4日